公司已经解散进入清算程序、作为公司机关的董事会不再履行职责时,股东仍然有必要履行前置程序。所谓前置程序,是指原告(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前必须请求公司机关行使公司诉权,只有当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采取措施时,适格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所以在公司解散但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形下,股东如认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直接向原法定代表人提出请求,在原法定代表人怠于起诉时,方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清算组已经成立的,由于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能类似与公司董事会,因此可首先向清算组提起书面请求。
股东代表诉讼的本质是股东代位公司提起诉讼,其起诉的直接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公司整体利益而非个人利益(尽管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保护公司利益从而确保作为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因此,在机制设计上,最为困难的是如何判断股东提起诉讼的理由,基于何种理由将诉讼归入直接诉讼或代表诉讼。
多数公司法学者认为股权收购请求权属于形成权,但《公司法》第75条却采用了“股权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表述。法条采用的表述,容易让人认为股权收购请求权是请求权而但非形成权。
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既不是作为法律人格的公司,也不是公司自身所拥有的具体形态的财产,而是抽象的表示公司资本份额的股份。这是由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和股份的性质所决定的。
上市公司收购直接的和根本的目的是要获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进而通过运作被收购的公司来获取收益,这一目的只能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法来实现。
第一、必须有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即500万元。
第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经营范围的许可
科技类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务。当选定经营范围后,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且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2、办公场地要求
提供办公场地租赁证明文件,即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二份。(租赁合同要求以股东名义签署,期限一年,合同用途为办公用途,经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所盖合同登记专用章;如盖合同备案章,则请提供租赁地址的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以个人或投资者房产注册的,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3、注册资金
新公司法规定,两个人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三万(可分次到位)(分次到位注册的资本,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只有两年,经营期限不限);一个人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而且须一次性到位;
4、资料
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各个政府部门验证;若股东为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注册公司流程
1、申请人向省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半个工作日内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提交窗口负责人决定。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半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半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制照,并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登记驳回通知书》。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