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21世纪,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21世纪,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中,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并招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是三年。
有效期后先不必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先进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明确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软件著作权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
1、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2、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1、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申请人需要选择不同的变更申请书式。申请书必须是打字或印刷的,且每一件商标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
3、如果要求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需要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如果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的,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需要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文件为外文时,建议委托正规的翻译机构对该文件进行翻译并签章确认。
6、如果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跨国籍变更注册商标地址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变更证明,还应提交在被变更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7、如果是共有商标,想要申请变更的话,其他的商标共有人必须同意该申请,申请人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还包括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材料。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债务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流程:一、成立清算组;二、展开清算工作;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四、提出清算方案;五、分配剩馀财产;六、终结清算工作。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
3、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4、《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8、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