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22

    申请所需的书式和材料: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相关的专利请求书;

    2、专利产品的图片或者照片;

    3、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4、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相关专利的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5、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6、《专利代理委托书》(签名或盖章),由代理机构提供。

  • 10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于公司的股东,股东只负责投资收益,法定代表人则还需要负责公司的实际经营。那么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持股依据《公司法》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22
    1、责任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交易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人数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有2个以上合伙人,人数没有上限。
    4、责任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
    5、利润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 100人看过2024-01-22
    同区变更,主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新的注册地址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将、平面图、位置图和房产信息表;

    (二)营业执照、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正副本;

    (三)公司新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细节上得注意就是签字笔迹要和以前一样,不同的话股东要到工商所签字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

    跨区注册,主要资料:

    (一)先要办理税务注销和清税,再办前移;

    (二)在办营业执照地址迁移,其他提供的资料和上面一样,跨区注销的时间很长,费用一般涉及到清税费用。

  • 106人看过2024-01-22
    小股东很难制约大股东,除非是众多小股东成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对抗大股东。此外,小股东也可以通过一些途径维权。如累积投票制度,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一种投票制度,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106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这里我们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股东内部转让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争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的股东都主张优先权时,各方可协商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各方按出资比例购买。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转让无效,从而带来麻烦和损失。

  • 281人看过2024-01-2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使用还未得到授予的发明专利权会怎样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使用还未得到授予的发明专利权会怎样

    在实际中,要遇上这种情况的,权利人也不用担心。因为按照我国法律对专利的保护,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就肯定受到保护了。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到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就发明专利申请而言,从向专利部门申请日起到该申请公布前,这阶段的申请还处于保密阶段。但对发明专利的保护就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有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为跟之前的相抵触就将丧失新颖性,最后不能授予专利权。

    所以说,申请发明专利的,在该申请公布到被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没有经过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要求禁止侵权,但还是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如果对方不停止侵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过,需要注意地是,在找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注册不要超过诉讼时效。还没得到授予就被侵权使用了的,诉讼时效是从正式得到授予的时候开始计算,一共就是两年时间。另外,如果在没得到授权前被侵犯,造成较大损失的,基于发明专利的专业程度。

    以上就是关于使用还未得到授予的发明专利权会怎样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2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 14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注册费要花多少钱

      1、工商局工商名称核准,40元

      2、公司办公室房租6个月,6000元

      3、租房合同打印费5份15元,房产证复印件5张2.5元

      4、租房的印花税12元

      5、下载公司章程的上网费2元,公司章程打印费15元

      6、刻法人私章20元

      7、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征函10元

      8、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开户费20元

      9、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500元

      10、工商局注册公司手续费300元,信息卡120元

      11、公章2个120元,财务章1个60元

      12、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48元

      13、银行开立公司基本帐号开户费20元、密码器280元

      14、国税税务登记证60元,地税税务登记证60元

      15、兼职会计工资,200元

      16、申请领购发票,500元

      合计:8502.5元如果不算房租、会计工资、发票,则合计1802.5元。注册资本最少3万元。

  • 10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

    (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分公司在登记后应当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