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流程如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三、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一)决议事项;
(二)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三)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四、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一)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变更流程如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三、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一)决议事项;
(二)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三)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四、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一)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变更流程如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期满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地址变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变更流程如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五、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