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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07人看过2024-01-22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恶意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出资不足的补足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一人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10.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11.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13.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4.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22

    1.搜索代理公司的业务信息

    调查委托代理人注册公司意向时,可以到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公司相关信息。看公司成立时间,是否存在其他相关纠纷,尤其是合同经济纠纷。优先考虑成立较早的公司。虽然这不能完全说明公司的真正实力,但至少是一家经过市场检验的公司,比新注册的公司更可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纠纷较多,意味着业务中容易出现问题,不建议选择。

    2.有大型专业团队吗

    一个强大可靠的组织必须有专业的企业管理团队,为不同的创业者提供不同的服务。毕竟一个人再好再专业,也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去服务不同的人。因此,企业家在现场也能看到是否有规模大、人员充足、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团队。这种代理注册机构只有一两个相对值得信赖的工作人员。

    3.有没有相关的资质证明

    注册一家公司并不难。主要过程很复杂。几乎所有的组织都可以做这项业务。这也是事实。在选择代理营业执照公司时,创业者还必须检查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代理资质和营业执照。我没有相关资质。我想帮助别人注册成为代理人。这类机构建议创业者谨慎选择。

    4.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吗

    办公地点固定的组织不一定是好的组织,但对于一个连办公空间都没有的组织来说,真的很难说是可靠的。这样的组织难道不想一浪高过一浪,英年早逝吗?所以,我们还是要去实地看看有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从办公空间,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真实实力和可靠性。

    成都公司注册流程

    5.检查收费是否合理

    为你提供的每一项服务都必须有相应的成本,一些非正规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往往会以超低的价格吸引客户,当企业有其他需求时,就需要额外付费。所以要清楚了解代理记账公司的收费机制,明确业务需求,如果价格太低要慎重考虑。

  • 100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公司工商查档的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以及股东证明材料(如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查档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3名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期1个月内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5、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6、网站接入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 180人看过2024-01-22

    根据目前市场,投标现场流程具体是这样:

    1.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

    2.报名阶段:准备相关资料,申请报名

    3.投标准备:报名完成取得招标文件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认真研究、熟悉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要注意招标文件时间安排并按要求办理,工程类项目如果有踏勘现场、答疑等事项,要按相关要求参与办理

    4.参与投标,根据安排进行投标

    5.投标总结

  • 10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
  • 11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东权利可分为两类: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前者如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后者如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其中,财产权是核心,是股东出资的目的所在,管理参与权则是手段,是保障股东实现其财产权的必要途径。

  • 112人看过2024-01-22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4、sp许可证原件;

      5、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6、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复印件;

      7、接入上的ISP证或托管上IDC证复印件。

  • 100人看过2024-01-22

      2024年SP经营许可证年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4、sp许可证原件;

      5、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6、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复印件;

      7、接入上的ISP证或托管上IDC证复印件。

      2024年SP经营许可证年检办理方法:

      给SP经营许可证办理年检,如果是全网SP经营许可证就需要去全国通信部去进行办理,如果是地网SP经营许可证就需要去地区上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办理,如果不知道具体办理流程,可以直接找“公司宝”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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