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企业名称申报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名称申报通知书;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名称申报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申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申报通知书;
(11)公司住所证明;
(1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6、申请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和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1、外观设计专利获政府支持,眼下不少企业家花重金申报专利,虽然企业成本增加了但是产品、技术的无形价值却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对抗市场竞争中的专利侵权专利申请无疑是最好的法宝,一旦企业的专利权到手对存在的专利侵权举报政府就会一查到底。
2、外观设计专利获消费者认同,企业的新产品外形如果及时申报专利那么其外观设计就享有独占权消费者在购买其产品时往往是挑选带有新潮、美观外形的产品如果消费者花重金购买一个牌子的产品之后发现其他公司的产品里居然还有外观设计一模一样而质地却不同的产品时心里不会感觉舒服的。
3、外观设计专利使产品品牌升值.产品在市场中销售时企业家们可以自豪地说“这种产品是申请了专利的”这样的一席话比大量的广告传单更加有宣传的效果。
法人变更是否要进行税款清算
法人变更不属于法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事由,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进行税款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问题中的解散即指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一、有些记账公司没有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生异议时,往往无法分清责任。因此在选择代账公司的时候,企业就要更加谨慎。
二、个别“记账公司”没有记账资质(市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会计上岗证等),发生问题就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所以在选择代理记账时一定要先检查对方的资质。
三、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才可使用,而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所以在选择时要看清。
四、会计资料交接麻烦、不够规范。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
五、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
一、公司的转让属于公事重大事项的变更,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人代表在股东大会或(股东的)授权下可以处理公司的事务,包括对公司变更事务的具体操作,私自随意变更公司的属性是违法行为及侵权行为。
三、法人代表私自随意转让公司行为可以认定其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