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一般有以下流程:
1、公司转让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征求股东意见和建议,讨论转让的具体事项;
2、转让公司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要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防止国有资产因公司转让而流失;
3、双方就公司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4、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发放新证明;
5、变更公司章程,新股东的加入会改变公司结构,所以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也要做一些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登记工商变更;
7、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
8、公告全公司。
虚拟地址是经过工商、税务等部门备案过,企业可放心使用!虚拟地址是国家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而特此批准的,便于企业在前期能够顺利开展经营,节省成本,虚拟注册地址的企业不用担心税务工商部门核查,可放心经营!
一般来说基本上所有类型的企业都是可以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的,虚拟地址是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创业的一项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新开展的中小企业会使用,而向那些大型企业等部分企业不会在乎这些,也不会使用虚拟地址的!在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
①、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
②、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③、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④、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⑤、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独有优势,就是负无线责任,使得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1、公司注册名称,公司的名称很重要,大家需要为自己注册的公司命名,在选择名称的时候想好自己所运营的公司类型,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不同的公司命名的要求不同,为避免因为在注册的时候遭遇重名,大家尽量一次性多准备几个名称,多准备几个名称可以多增加注册成功的几率。
2、等到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拿到手之后,大家就需要去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需要的章,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都可以将这些营业执照和章程拿到手。
3、提供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原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人必须年满18周岁,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自然人,而且公司的法人在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到场进行签字确认。
4、为公司开户,并且办理好相关的税务流程。
公司清算后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存在如下情况的除外: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
3、其他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具体依据当地制定的相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