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期限不同:股票买入后可以长期持有,但期货合约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后进行交割,合约便不复存在。因此交易期货不能像交易股票一样,买入(或卖出)后就撒手不管,必须关注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否在合约到期前了结头寸。
2.结算制度不同: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15%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必须每日结算盈亏。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但期货不同,交易后每天要按照结算价对持有在手的合约进行结算,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第二天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而且由于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你的投资本金。
3.交易不同:股票是单向交易,只能先买进股票,才能卖出。而期货不一样,既可以先买进也可以先卖出,这就是所谓的双向交易。
4.投资回报不同:股票投资回报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市场差价,其二是分红派息,而期货投资的盈亏就只有合约价值买卖的价差。
5.交易制度不同:期货市场实行T+0的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反之亦然。而股票市场实行T+1的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第二天才可以卖出。
6.标的物不同:期货合约对应的是某种固定的商品如铜、橡胶、大豆等,或者是某种金融工具,如沪深300指数等,而股票背后代表的是一家上市公司。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可以由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公司的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公司已经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资格。责令关闭,是指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做出了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公司被撤销,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公司登记。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之外,如果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
无法作为股东。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24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1、(1)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公司要发生解散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是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去通知员工的,然后双方按照程序去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采取提前通知员工的处理方式,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要对员工做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同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自己这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向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的。
(2)公司因为被有关部门吊销了营业资格,发生公司解散的情况时,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员工确立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补偿的金额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从业时间来确定,每年的补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还没有达到半年,就按照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如果公司发生解散,是属于公司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吊销营业资格,这种情况下公司发生了解散,应该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要从员工进入到本单位工作的时候开始计算,还是每一年的时间就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就按照半个月的标准来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一般缴纳增值税,但还是要根据情形决定:
1、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交纳增值税;
2、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3、转让新三板企业股权属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
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免征增值税。
1、列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列明申请目的;
3、列明申请事项;
4、列明申请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