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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5人看过2024-01-21

    非遗”?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那么,如何用著作权法保护“非遗”?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如何用著作权法保护“非遗”

    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

    首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形式没有实质性提升的设计,不能形成新的作品或著作权。例如,京剧脸谱,是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一种特殊的化妆方法,具体而言,是根据某种性格为某种特殊类型的京剧人物选用面部色彩造型:红色的脸谱表示忠勇侠义,代表人物如关羽、姜维;黑色的脸谱表示刚烈勇猛,如包拯、张飞;黄色的脸谱表示凶狠残暴,如宇文成都、典韦;白色的脸谱一般表示奸臣、坏人,如曹操、赵高。从广义上看,京剧脸谱也属于广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而言,对于具有独创性设计的脸谱,同样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在传统流传下来的脸谱的基础上对其表达进行非实质性改变或提升的小修小改,则并不会形成新的“作品”,因此也不能主张相应的著作权。例如,在一起典型的有关脸谱的著作权案的侵权比对中,权利人的脸谱设计中有部分源自京剧脸谱,对此,法院进行了这样的论述:被告产品的卡通形象面部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卡通形象面部较为相似,双方面部的弧线形上吊的眼睛及玫红色眼影,与京剧人物的传统造型非常类似;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卡通人物形象系基于京剧传统形象演化而来,其中包含的京剧造型的传统因素并非原告的独创,不能单独作为一个完整的作品由原告享有著作权。

    其次,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是在功能性层面而非创造性层面提升的设计,不能形成新的作品或著作权。例如,我国民间的很多传统饮食服务、加工行业,都形成了许多非常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各种倒茶技术、烹饪技巧、制作工艺,在这些过程中,不仅有功能性的成分,更体现了很多民族文化遗产的美感,形成了一套固定、规范的动作程式。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尽管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高,但很多都早存于民间的公有领域,因此早已不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而很多有心传承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企业或者个人虽然精心对相关的文化遗产进行了梳理和改进,但大多属于在功能性层面而非表达创造性层面进行的改编,因而在著作权层面并不能形成新的作品。这是因为,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任何操作方法、技术方案或者实用功能都不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之内。简单来说,对于某个民间传统的烹饪过程,著作权只关心表演者在烹饪过程中的各种表演动作及其组合所带来的整体上的审美效果,至于其中表演者具体每次动作的具体功能(例如实现对食物的某个具体的烹饪制作),并非著作权关心的内容。正因为这一原因,在涉及一起麻饼制作工艺的著作权案中,法院指出,相较于传统的“上麻”技艺,当事人所主张的“九招上芝麻”手艺在各个环节的表演顺序基本一致、表演形式基本雷同、表演效果无法带给受众实质性的感观区别,并未对该表演的艺术表达形式有实质上的独创升华,因此并不能形成新的作品。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用著作权法保护“非遗”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65人看过2024-01-21

    一家企业其知识产权就是其无形的财富,关系着整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不少企业近年来也在不断的对自己的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那么如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如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如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435人看过2024-01-21

    分为三种情形:

    一、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26人看过2024-01-21

    一、协商解除:

    (一)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2、法定解除:

    二、单位解除:

    1、过失性辞退;

    2、无过失性辞退;

    3、经济性裁员。

    三、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随时解除;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约定解除:

    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

  • 169人看过2024-01-21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 222人看过2024-01-21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

    1、双方应该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和材料;

    2、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条款作出明确约定;

    3、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27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以下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116人看过2024-01-21
    不一定,需看公司章程如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24人看过2024-01-21
    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自动解除。离职可以提交辞职信,30日后正式离职(试用期内3日后即可正式离职)。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
  • 346人看过2024-01-21

    近年来进行注册商标申请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也就说明了更多的人意识到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但是再这样的大环境下,商标侵权的案件也是层出不穷。那么面对商标侵权有哪些有效的解决方法呢?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面对商标侵权有哪些有效的解决方法

    1、委托代理机构调查取证

    商标权案件的专业性较强,如果权利人自行取证的话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对不熟悉维权的人来说,则是难上加难,这个时候就需要专业的人做专业事,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取证是一个不错的方式,这些人处理案件较多,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一般来说专业代理人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也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可以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也是做好诉前准备的一个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根据《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申请人此时还需要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证据的,或对足以影响案件的关键证据调查手段穷竭后,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还需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申请调查的证据范围,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项申请还需特别注意到举证时限。

    5、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当事人还可以向侵权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门举报,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并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面对商标侵权有哪些有效的解决方法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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