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对未缴纳部分的出资是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该如何处理?既然公司章程对此没有规定,那么在认缴制下从尊重公司时股东的真实意思出发,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股东的表决权。这是一般的逻辑。否则,如果不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股东的表决权,而是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或者其他标准决定表决权,那么应当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情况下,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实际上是在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符合修改公司章程所需要的多数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可以。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
1、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退股股东是不享有股东查阅权的。该权利一般只能是持有股份的股东才可以享有。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拥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一般主要涉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24〕254号)第10条,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具体而言,在认定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
(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
(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
(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
(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
(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
概而言之,人格混同主要表现为财产混同。
之前实务中,有理论认为,人格混同表现为财产、业务、人员、住所等混同,造成一些案件在认定人格混同时,误认为需同时具备财产、业务、人员、住所等混同,而这种认定方式显然提高了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2024年9月11日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24〕254号)第10条明确了,人格混同主要指财产混同,业务、人员、住所混同经常会伴随出现,但不需同时具备,仅为人格混同的补强
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准许的,就是可以的;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程序的,就是不可以的。
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批准动用公司财产的,涉嫌职务侵占,可能会构成犯罪。
这相当于从公司借款,是要还的。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
(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
(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
(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
(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
在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况下,往往同时出现公司和股东之间的业务混同、员工混同(特别是财务人员)、住所混同。
第一步:提交相关资料
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开业资料主要分为,房产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产信息单,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指定委托人。
第二步:领取营业执照
核名通过,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了。
第三步:公司备案刻章
备案刻章需到公安局指定的定点刻章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服务。
第四步:银行开户
公司营业执照办好后,携带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营业执照正本前去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待银行受理结束领取开户可证。
第五步:税种核定
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0天内就需要进行纳税申报了,在纳税申报时需要核定税种,确定好纳税人类型,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第七步:社保开户
公司开业需要不光不需要纳税申报,还需要缴纳社保,所以需要进行社保开户,开户后就可以正常缴纳五险一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