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22

    1、拟申请文网文的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2、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3、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4、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5、核证校检,下证领证,不批准的,按照退回说明修改后,可重新提交。

  • 100人看过2024-01-22

    在我国公司法人和股东没有谁大之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股东是指以原始取得、继受取得等方式获得公司股权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100人看过2024-01-22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这样,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产数额比较大,从而保证它在发行公司债券后,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它具有封闭性的特征,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其具体情况,对其业务难以实施监督,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降低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风险,规定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累计债券总额是指公司设立以来发行而未偿还的所有债权金额的总和。累计债券数额较大的公司,其所负的债务就较多,如果再发行公司债券,就容易出现无力偿债的情况,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就使得购买公司债券的社会公众的债权能够得到保障。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可分配利润是指公司依法缴纳各种税金、依法弥补亏损并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的利润。如果在发行公司债券之前的三年中公司所有的可分配利润,平均之后一年的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的一年的利息,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约定的利息,而不会发生迟延支付利息的情况,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使公司资金流向国家急需或者要大力发展的产业,有利于国家经济在总体上的发展。

    5、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债券的利率越高,它所要偿还的债务就越多,如果公司债券的利率过高,就会因为负债过多而可能无法清偿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限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的40%。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规定其他一些条件。一旦国务院予以规定,公司就必须符合这些规定才可发行企业债券。

    《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如果其净资产不达标的话那么其发行申请证监会将不予核准。除了资产要求外,发行公司债券还要求其发行量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以确保发行者在发行公司债券后能按照约定偿本付息。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即可变更。

    (二)变更住所,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新住所使用证明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换发的新批准证书。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注册资,应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需公告三次;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八)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即可变更。

    (二)变更住所,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新住所使用证明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换发的新批准证书。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注册资,应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需公告三次;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八)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2

    在企业法人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情况后,由于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名称在登记注册之后,无特殊原因的话一年之内不可以变更。法定代表变更的话没有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变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起3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即可变更。

    (二)变更住所,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新住所使用证明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换发的新批准证书。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注册资,应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需公告三次;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八)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即可变更。

    (二)变更住所,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新住所使用证明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换发的新批准证书。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注册资,应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需公告三次;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八)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3、出资要件方面

    《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4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名称要件方面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是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依《合伙企业法》第6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