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一、小型公司注册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的区别有:
一、投资主体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指有一个投资主体并且是个人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
合资企业: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
二、年度审计报告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每年都要出审计报告,而合资企业不用出审计报告。
三、帐务处理不同:
1.资产负责表中表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资本金不同: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资本金明细有一个,是一个姓名
在合资企业中资本金明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集体、个人(一个或一个以上人)姓名
2.资产负责表中表示资产的会计科目—-投资--明细不同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明细有一个,是个人姓名
在合资企业中投资明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国家、集体、个人(一个或一个以上人)姓名
3.利润分配形式不同,计算投资者分得的利润额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者分得的利润额按正常计算
合资企业中投资者分得到的利润额是按出资比例计算,即按投资者的出资额在总投资额中所占份额进行分配.
四、利润分配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者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合资企业投资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成果,共担风险.
五、经营方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投资独立经营;
合资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合作经营.
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的决议,不同意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收股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如下: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隐名股东能直接成为股东吗?
是不能直接成为股东的。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方能贯彻名义股东是公司真正且合法股东的立场。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分别作出处理。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