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按一年还是年度终了?
按年度终了。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公司是股份公司,且股东在公司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份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规定;
如果公司股东在该股份公司担任以上职务,那么就不能违反该禁止性条款而向公司借款,否则借款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股份公司自然人股东不担任以上职务或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那么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合法的。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如果公司在有银行贷款或是其它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况下继续向其股东提供贷款,这样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资金信贷市场秩序,严重的话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罪等刑事罪名,构成单位犯罪或是个人犯罪。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有关借款程序、细则需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同时也要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公司和借款股东要在借贷发生前对自身的资金情况和还款能力有充分的认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已经存在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或是控股股东利用其地位违反公司章程有关约定,或在没有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况下长期占用公司借款,这样的行为不光给企业的发展埋雷,也可能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立刻收回此类借款,若公司或是借款股东拒不履行的,其他股东可以一方面按程序提起股东代表之诉,或是请求相关司法、行政部门认定借款股东涉嫌抽逃出资,从而要求借款股东尽快返还借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公司股东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
2、如果股东比较多,那么就需要推举出一些股东代表组成公司董事会,来议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代表公司股东们行使经营权,这个董事会有一定的职权范围,超过这个范围还需要将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有效,董事会才能执行。
第一步:决议。
第二步:决定或批准。
第三步: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
第四步:评估。
第五步:公告。
第六步:选择受让方。
第七步:签订合同。
第八步:审批备案。
第九步:产权变更登记。
变更股东的股东会议决议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企业股东变更员工安排调岗是否合理?
企业股东变更,私自给员工安排调岗是不合理的,股东变更和员工无关,给员工调岗,需要和员工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是职权不一样。
1、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否签合同?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分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