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一、注册分公司流程:
核分公司名称,成功后,打印出来,第一页全体投资人《合伙人》签字处由总公司签字。
1、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领取企业设立申请表
3、打电话预约入资时间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总公司的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6、《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7、填写委托书《法人签字》
8、打电话预约申请注册工商时间电话预约
9、到预约的时间,拿号到受理窗口。
10、一个星期以后,领取营业执照正副。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不同退出方式所需的手续不同。
1、转让退出的,需要股东会决议(过半数股东同意)、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2、收购退出的,需要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股东同意)、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1、转让退出的,需要股东会决议(过半数股东同意)、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2、收购退出的,需要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股东同意)、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