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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人看过2024-01-22

    1、股东不可以罢免侵犯公司权益的法定代表人,只有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作出决议,才能罢免。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可以由总经理、董事担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60人看过2024-01-22

    办理ISP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7)验资报告。

    (8)与基础运营商签署的机房租赁协议(自建机房需先通过机房评测)。

    以上说明的东西都是必不可少的,譬如营业执照副本就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若是营业执照都没有得到批准,那么ISP许可证是绝对办理不了的。同时,企业自己办理的话,周期要比第三方代办平台办理要慢很多,所以,如果急需isp许可证的话,可以咨询爱企信,官网有解答。

  • 320人看过2024-01-22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

    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2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法规定,就有效---即法无禁止即有效。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的,这一做法并不违法。

    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仅是在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外效力的表现形式,即新老合伙人即使存在内部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债务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内效力表现在: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新合伙人虽然与老合伙人一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新合伙人依据双方的“新合伙人不承担入伙前债务”的约定,就其承担部分向老合伙人追偿。

  • 100人看过2024-01-22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经营期限可以有具体时限,也可以是长期的。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119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不需要。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一般不需要其他的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09人看过2024-01-22
    可以是监事,但是监事不一定是股东,同时我国的《公司法》也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充当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但如果股东担任监事,则不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否则就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了。
  • 100人看过2024-01-22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 100人看过2024-01-22
    注册公司应当了解《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100人看过2024-01-22
    1、法律地位不同

    股份企业可依法取得法人,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

    2、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股份企业的利润分配则是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3、承担的责任不同

    股份企业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承担的责任不同

    股份企业一经设立,即取得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股份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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