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二、合伙的债务清偿方式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破产后员工会得到以下的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判断是个人投资还是家庭投资,应审查两方面:
一是投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
二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收益是仅用于经营者个人享用还是用于家庭共同享用。
在我国,以夫妻关系组成的家庭较为普遍,而在夫妻关系组成的家庭中,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实质上是相同的。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时,如果其收入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债务才能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如果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则一方的收入并不当然地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从事个体经营的债务也就不能当然地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申请注册企业名称;
2、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去指定的地方办理刻章;
4、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如果不按照程序进行办理以及材料不齐全的话是不能够进行办理的。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不影响征信,但在其他方面有限制: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