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资企业的优点
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2、独资企业的缺点
虽然独资企业有如上的优点,但它也有比较明显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食品许可证一般10个工作日可以办下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财产归该自然人所有,并由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1、责任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有申请破产的说法。
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也就是你全部家产有多少钱都是在赔偿范围内。
2、股东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正规的公司化经营,有公司章程、股东会等等措施办法来管理,刚开始可能是独资的,未来更是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革,变为股份公司。
个体工商户,说白了就是个体户,一般规模十分小,未来如果想要大规模发展,必须要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3、税务责任区别
税务上责任不一样。企业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税额上根据经营规模可以调整。税收上总体来说肯定比个体户要多,但是企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要多。
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发票或者每月根据经营规模来定额,能开的发票金额就小,税收上相应有部分扶持
4、进项税抵扣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下可以购买相关设施设备,车辆等,所属权是企业,然后才是根据股份来划分所占比率,个人独资肯定是个人的,但是未来有了新入股人员了,就要根据股份来划分。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等,在税务上有进项税可以抵扣。
但个体户名下所买设备房子等,都是个人的,也是一来就明确了是私人财产。虽然和企业没关系,但是实际上如果是用来经营的那么产生的相关费用是无法在税务上作为进项税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