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满意度的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全额支付这两种费用时,不存在付款令问题;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全额偿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息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或共同利息债务的,应当按比例偿还。
共同之处:它们保证破产申请将进入程序,程序中的活动将得到适当开展,而且这些活动不同于一般债务,不能按照普通债务解除,在破产过程中,企业的财产在任何时候都是相当重要的,与其他债务不同的是,在最后资产分配最后确定之前,这些债务尚未清偿。
差异: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和处理破产程序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破产申请受理费;举行债权人会议的费用;
3、管理债务人财产所发生的费用;评估和分配债务人财产以确保正常雇用职员管理债务人财产和破产实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和报酬。
4、因管理债务人的财产而产生的义务;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致富而产生的义务;在破产程序中为继续经营而向工人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所造成的损害所引起的义务。因此,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正常和程序性费用,没有这些费用,破产程序就无法正常进行;
5、而共同利息债务这是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成本,而不是经常性的支出。
6、因此,在破产实践中,应严格审查,防止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与破产费用或共同利息债务混为一谈,并以其名义进行支出,从而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要的是要澄清公司破产债务的范围以及解决公司债务的相关共同债务。
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是: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母子公司是多个法人,总分公司是一个法人。
1.母公司就是总公司,一般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和发展规划,对公司的人力、财务、业务流程、企业模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从本质上整体上加以运筹,对集团的所有公司有所有权和人事任命权。而子公司只负责本行业或业务内的运筹,财务和运作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母公司一体化经营,他定期要向母公司报告自己的业务和发展情况。
2.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财务关联关系,他们分别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是平等的民事行为关系。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紧密的资金核算关系,总公司是法人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公司,若分公司的资金核算权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会计主体;若子公司办理了工商手续,有纳税义务,则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3.总而言之,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两者都是一方与另一方为从属关系,在资金、税务、民事行为等多方面都有着关联。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资本管理公司设立的流程是:
1、先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名称核准申请表,填写已准备好的公司名称;
2、准备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材料,交相关材料提交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4、到工商局指定的刻章地点刻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发票章。
5、去银行开立基本户。
6、核定税种。
流程具体如下: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个投资人的身份打入相应的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索取询证函,交到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增资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后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投资人身份证,首先填好销户材料后提交银行柜台,然后把增资验资户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内,这样就可以把验资户销户了,不至于往后无证据之时,万般无奈了。
不需要变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只是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条件和流程,是不会写明具体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因此,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司变更地址原则上是不要变更银行账户的,因为只要公司的属性、营业范围、公司名称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以前的交易习惯和客户群体也不会发生变化,因此也就不需要变更银行账户。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我国的子公司是不设立董事会的,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在我国的公司的相关规定中,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