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对内转让以及对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内转让,需要股东之间达成合意即可。股东向外转让股权,应当提前通知其余股东,并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