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
(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特别义务:
(1)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是挂名监事,但是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挂名的话可以免责。
注册的公司如果不经营了,应当及时去办理注销。如果不注销,会形成欠缴税款、滞纳金,由此还会产生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增值税申报
抄税:一般纳税人每月报税之前首先要抄税,抄税很简单,电脑上插入IC卡,进入防伪开票系统,找到抄税点击就可以了。
计算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就是我们开具的增值税票据税额金额总和,进项税就是我们收到的增值税票据税额总和。
进项税票据一定要进行当月认证,未认证的票据是不能够抵税的。
填写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了之后打印3份出来,交到税务大厅,输入纳税人税号和密码登陆进入申报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2、企业所得税预缴
企业所得税预缴每月都要预缴,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具体缴纳方式根据税务机关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也是在网上申报了之后交纸质资料到大厅就可以了。
流程为:
1、领取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盖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2、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从那颁发许可证,要补充的限期补正,审批时间可以相应顺延。不符合条件的也是15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印刷经营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请书(“关于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请示”);
2、《xx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一式四联);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5、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7、《xx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一式四联);
9、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0、设备(复印件)。
1.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超前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企业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缴纳增值税或销售税的义务;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计缴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
3.目的性,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其目的在于减少纳税,谋求最大的税收利益。谋求税收利益有两层含义: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的税收成本,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二是滞延纳税时间(非拖欠税款行为),纳税期的滞延,相当于企业在滞延期内得到一笔与滞延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
4.综合性,是指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或纳税人整体税负的轻重。这是因为,一种税少纳了,另一种税有可能要多缴,整体税负不一定减轻。另外,纳税支出最小化的方案不一定等于资本收益最大化方案。
5.风险性,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税收筹划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一百四十八、一百四十九的规定,我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两方面。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指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主要包括:
1.不得获得非法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4.利益交易与篡夺公司机会的禁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活着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5.禁止泄露公司秘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