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修改,流程如下:
1、公司董事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
2、股东会表决修改章程的条款。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3、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的,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公告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足够股份的,必须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记事项的,必须由公司法人签字才能完成变更。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所谓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什么是优先权 怎样要求优先权
什么是优先权 怎样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如果在先申请是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还应当写明受理申请的国家专利局或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提交经受理申请的国家的受理机关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按规定应当提交专利局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或者在三个月内未提交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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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一般情况我们注册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证件呢
1、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办理流程有如下步骤:
第一,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以及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审核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通过,则发证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材料或证书签发许可证。
一、异地经营会包括如下处罚:
1、异地经营没有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2、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许可经营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