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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22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137人看过2024-01-22
    工程师有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
    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179人看过2024-01-22
    1、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 11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方式: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14人看过2024-01-22

    不是的,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

    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04人看过2024-01-22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此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197人看过2024-01-22
    变更股权任何情况需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经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 251人看过2024-01-22
    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一定股份的权利。对于筹资公司而言,发行认股权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手段。认股权证本身含有期权条款,其持有者在认购股份之前,对发行公司既不拥有债权也不拥有股权,而只是拥有股票认购权。尽管如此,发行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认股权证筹得现金,还可用于公司成立时对承销商的一种补偿。
    认股权证是一种约定该证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某段期间内,有权利(而非义务)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的权利凭证。
    按照发行主体,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证券公司、银行等)发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广义上,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从法律角度分析,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使价),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 117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涉诉公司性质来看,股权转让主要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及其它性质的企业法人相对较少发生股权转让纠纷;
    2、从转让主体来看,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及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各分秋色;
    3、从诉的种类来看,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确认之诉、要求给付转让款的给付之诉及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变更之诉均有存在;
    4、从案件涉及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股权转让违反法定程序、股权转让未经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人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及股权转让导致一人公司存在等几种情况上;
    5、从审理结果来看,一般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有效的居多。在个别情况下,比如转让人抽逃出资而未告知受让人,受让人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也会获得支持。
  • 138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转让案件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3、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发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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