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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解散的原因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二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三是股东请求解散,下面是对这三种公司解散原因的具体介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1、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请求解散的原因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05人看过2024-01-23
    收购一家负债公司要偿还被收购公司的债务。
    具体规定是,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所以,收购一家负债公司要还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130人看过2024-01-23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5号)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

      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五款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7号)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6个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是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是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是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是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是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7人看过2024-01-23

    (一)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二)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上述四项诉讼解散公司事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除了上述四项理由外,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其他任何原因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11人看过2024-01-23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依法设立。这个依法包括设立程序上的合法和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
    二、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只有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才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场所。名称也就是字号。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
    四、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且独立承担。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147人看过2024-01-23

    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公司计算。

    2.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5人看过2024-01-23

    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20工作日后去工商局直接变更营业执照就行;

    去大厅名称核准的窗口领一份名称变更申请书填写,变更的名称核准通过就可以去领企业变更申请书了填写提交了。


  • 3490人看过2024-01-23

    法律依据不同,成立的条件不同,享有的权利不同等。

    1.首先个体经营户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和规范运行的,个体工商户是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成立和规范运行的,个体经营户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2.其次个体工商户名称由经营者决定,没有法律要求,个体经营必须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没有限制,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最后个体经营户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不能转让,个体经营户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个体经营户享有广泛的经营自主权,个体工商户则没有。

  • 104人看过2024-01-23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101人看过2024-01-23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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