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起人是有股份的。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采用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的方式,都需要由发起人相应的认购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且依法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
公司恶意逃债的,股东通常而言是不要担责的。
公司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恶意逃债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公司在公司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发放给员工、与其他股份公司合并、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的,这类公司应回购股东的股权,召开股东大会予以决定。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由公司出资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倒闭了找法人。
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么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的话,是可以找股东的。
公司若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在倒闭后是不能找原法人或者股东追究责任的,股东仅以自身出资的额度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
房屋本身是否可以租赁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4、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5、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在上述情况下,建议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首先要求出租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则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