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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2

    香港居民做深圳市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自然人跟香港公司做股东,是没有区别,香港人或者公司在大陆投资公司,需要在香港做公证,然后再拿到公证委托书才可以到大陆投资,如果香港人做股东注册深圳公司算是外资,如果以香港公司作为股东算分公司。

    即成为股东的方式:

    (1)在公司成立或新增资本时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与公司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并实际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可以通过转让、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公司的股份,成为继受股东。如果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资金,也可以通过投资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 61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开户是指客户在银行开设账户的简称,公司一般开基本户。


  • 191人看过2024-01-22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 112人看过2024-01-22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股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股权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人的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4人看过2024-01-22

    股份内部转让股东会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460人看过2024-01-22

    1、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必须要有一个合规的注册地址。

    2、公司股东。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人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3、注册资本。投资公司至少注册资本一千万以上。

    4、公司名称。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网上注册核准公司名称。


  • 176人看过2024-01-22

    创新型企业具备哪些条件?

    1、企业内部实现研究与开发的制度化。

    2、研究与开发成为企业的核心职能之一。

    3、集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

    4、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三者互动的健全机制。

    5、能通过不断的持续的创新,获得持续性的收益。持续创新是其本质特征。

  • 111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破产后股东权益价值归零吗?

    会的,公司资产不能抵销负债,股票价值会归零,即只有上市公司破产后,股票才一分不值。股东全部权益是净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管理层次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市值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股东全部权益以净资产为中心,产业分析对企业管理中所需资金的筹集、投放、运用和分配以及贯穿于全过程的决策谋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所进行的全面管理。

    股东全部权益职能的控制性决定了必须以净资产要素为中心。盈余公积的职能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评价。其中,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处于关键地位,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决定着其他各项管理活动的产生、变更或消失。同时它能利用信息和特定手段,对企业经营活动施加影响,并对其他各项管理起着控制的作用。

  • 105人看过2024-01-22

    借名字做最大股东合法吗?

    借名字做最大股东合法,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会存在着风险。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

    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

    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

    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情形,合同即为成立。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 536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转让需要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征求股东的意见建议,商量转让的具体事宜;

    2、若被转让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还需要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以防国有资产因公司转让而流失;

    3、双方就公司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进行合同的签订,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变更公司章程,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也要做一些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

    8、公告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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