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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人看过2024-01-22

    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

    1.形式化证据是通过一定的证据外观和载体予以识别的证据,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公示的证据:

    A.形式化证据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

    B.形式化证据不包括出资协议书、出资证明书、股份转让协议书等未经法定程序公示的证据;

    C.各种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当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原则。

    2.实质性证据是指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

    A.出资证明;

    B.事实出资行为等。

  • 107人看过2024-01-22

    可以,但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2、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等方便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

    3、已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强制执行股权前,必须委托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股权作出价格评估。

  • 103人看过2024-01-22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 103人看过2024-01-22
    企业申请破产保障股东权益的方式有,由破产管理人忠实执行职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 112人看过2024-01-22
    需要。公司如果财务上亏损了,股东需要承担责任是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的,如果双方约定亏损由一方单独承担,则其他股东不用承担,如果写明亏损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则股东也需要根据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 109人看过2024-01-22
    起诉公司法人欠款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运营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原告的起诉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则可以起诉股东。
  • 111人看过2024-01-22
    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如下:
    1、已在工商局办理了股东信息备案登记;
    2、记载在股东名册中;
    3、具有出资证明书。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定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105人看过2024-01-22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 103人看过2024-01-22

    能证明股权质押成立的证据有工商登记等。因为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登记是生效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122人看过2024-01-22
    在金融紧缩期和公司处于信任危机边缘时,购股权证给予投资者的一种补偿,鼓励投资者购买本公司的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是,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公司资本量,而认股权证被使用时,原有发行的公司债并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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