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推广方案需要分析产品生产的背景,把产品所在企业、制造环境等等都分析一遍,可以提现你的专业性,也可以让别人在短时间内了解你的产品。
2、方案中需要展现目标市场,可以多列选几个,然后大家一起共同商量确定好市场。
3、然后就是要写出宣传方式。是选择明星代言还是通过其他的渠道宣传都要写清楚。
4、推广方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资金预算,一定要全方位地评估,然后计算好大致的预算。
一、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筹划:企业可以将一个员工全年的奖励都提前算出来,然后再根据这些基本的筹划来将员工全年的奖励换一种方式发放,尽量避开需要缴纳税费这些标准,只有将这些标准避开了,企业就可以很好的帮助自己的员工降低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实现企业员工的利益最大化。
二、企业将员工的工作转化为一种补贴:企业可以将员工的高工资的一部分拿出来作为员工的补贴,换一种方式发放给员工,这样就可以有效的将员工的工资减少,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也是可以减少的,所以说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
三、用尽公积金限额进行纳税筹划:所谓的公积金就是指住房公积金,这种公积金对员工来说是一项福利,员工可以将公积金作为自己的一个存钱方式,也可以用来还房贷,是非常好的一种方法。如果,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比较的高,员工就可以多交一些住房公积金,这样自己拿到手的工资是会减少的,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降低。另外,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股东,要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在实践中,因股东认缴情况缺少监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清出资。更有甚者,公司停业,股东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智力财富越来越得到大家的尊重,环境的变化也激发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智力成果创作之中。作者们也要学习如何管理自己的智力成果,版权登记就是重要的一个步骤,那么版权登记对著作权人都有什么好处?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版权登记对著作权人都有什么好处
1、权利保护
一件作品完成之日他的作者就依法享有了这件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登记与否不影响权利本身的存在,但从权利保护角度来说,登记与不登记还是不一样的。
在确定权利归属上,版权登记具有一定公信力,持有版权登记证书,一般情况下可以证明你享有这个作品的著作权权利,除非他人用充分的相反证据来推翻。其次,若发生著作权纠纷,持有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主张权利的一个证明或者证据,成为持有人请求司法保护或减轻举证责任的有利武器。这一点也提示大家,作品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以避免作品公开后被他人恶意登记或使用,增加举证、维权成本。
2、有利交易
作品的价值很多时候是通过传播和交易实现的,著作权人在转让或许可交易其享有的著作权时,如果他持有该作品的版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肯定是更有利于该作品交易的顺利完成。不仅作品完成后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当作品发生转让、质押、继承时,都可以在版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保护作品在流通环节各上方的利益。
3、费用合理
版权登记是一种对作品加以权利保护的最直接和经济的方式,相比公证等其他固定权利、证据的手段,版权登记具有登记机关专门化、登记费用低廉的优势。
4、后续发展
对企业而言,进行了版权登记的相应知识产权作品,也是该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有利证明,可以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国内认定提供条件,以便进一步享受国家对相关认证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
5、拓展服务
在委托专业人士进行版权登记工作过程中,可以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视角,在版权登记准备过程中,对申请人及登记作品的法律权益提出全面和专业的意见,起到预防风险、权利增值的拓展服务。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版权登记对著作权人都有什么好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弄清楚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股东是独立的不同主体。公司一般不承担股东个人债务
在现代法治中,公司与股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不同主体。股东出资投钱到“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后,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法律赋予了公司法律拟制的、独立的人格,公司已区别于股东。公司的财产及债务与股东的财产及债务相互分离。一般情况下公司对股东个人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的经营者们要有这个概念,树立这个意识。
(2)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借条》、《欠条》等,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保护的价值有多种,如公平、正义、自由、秩序、效率等。正义又包括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或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相对。公司法作为商法的一种,兼具平衡保护上述价值,并在一定情形下对上述价值进行权衡取舍,优先对某一价值进行保护。
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为公司股东,要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那么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呢?在实践中,因股东认缴情况缺少监管,致使部分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清出资。更有甚者,公司停业,股东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若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其可向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追偿。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各中原因简单分析如下:
劳务人身属性,无法转让。不符合出资的可依法转让前提;
信用目前我国缺乏信用的有效评价体系,无法确定实际价值。不符合出资的可用货币估价前提;
自然人姓名人身属性强。虽然非常有声望的人姓名存在潜在价值,但毕竟无法转让。不过,法人名称没有限制;
商誉在现阶段难以对其进行估价,它不同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其可变性非常强;
特许经营权目前在我国这种权利尚不成熟,没有达到可以用其出资的阶段;
设定担保的财产财产本身存在权利瑕疵,一旦被行使担保权,将给公司造成损害,该权利存在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