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10人看过2024-01-22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9人看过2024-01-22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109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设立登记审核一般在10个工作日左右,工商局核名一般3个工作日,办理营业执照在7-10个工作日,具体审核时间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106人看过2024-01-22
    1、注册资本缴纳不同
    实缴要求注册公司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
    认缴不要求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只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
    2、验资证明不同
    实缴,注册公司时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提供验资报告。
    认缴,注册公司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3、对公司影响不同
    实缴,实缴占用了公司的大部分资金,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及营运效率,提高了注册公司的门槛。
    认缴,减少了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发展力,降低企业的成本。
  • 103人看过2024-01-22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就是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 109人看过2024-01-22
    法人不需要承担。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22

    (1)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5)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7)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

  • 106人看过2024-01-22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103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债务的清偿。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务,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在被通知、公告之后,应当积极地主张自己的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对于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已经申报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参与分配,从而获得清偿。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其投资额为限。如果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欠缴出资和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就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22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因为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如果没有足额出资的不算出资违约,因此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此时公司破产了,进行破产清算的,则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