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合并以及分立并不需要进行清算。只需要有各方的协议,并且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再及时通知债权人就可以了,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成立资产清算组,对资产进行清算。
一、法人代表可以解散公司吗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所以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可以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在注销登记完成前申请变更登记的事项,如果与继续开展经营活动没有关联关系,且不妨碍公司清算过程与结果、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其变更登记申请权不应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吊销营业执照并非完全限制和排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权。
大股东另开独资企业是合法行为。但是如果大股东所设立的独资公司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否则就会违反法律的规定。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营业执照》物业管理经营范围可填写:
1、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日常保安、消防、清洁、绿化、设备保养维护及车辆等各项管理;
2、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培训服务、小区配套服务、房屋交易代理、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家政服务、家电维修、酒店管理、餐饮、园林绿化、清洁服务、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售;
3、经营范围: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保安、保洁、绿化、机电维修服务;
4、经营范围:中高档综合性的写字楼、住宅公寓、工业园区、旅业、车场等物业管理,代理房屋租赁、水电维修、家政服务、园艺维护、旅游住宿、机票代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