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合同的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阴合同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3.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拖欠工资处理方法如下:
1、到劳动部门投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再到劳动布局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在递交申请前需要到工商局打印用人单位的信息。
1、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评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评估权,但和前者有区别;并且不限于此,公司也可以在其他情形下主动采取回购。
2、两者价值取向的差异。
(1)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依据异议股东请求而被动的回购股权,立法目的限于在资本多数决之下,赋予中小股东维护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免受不公平对待的退出机制;司法实务中也有不少案例支持有限责任公司依约回购,尊重意思自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则具有相对广泛的价值目标,用以提高公司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职责包含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如下:
1、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权力的大小不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允许自己单独设置账套、会计人员、独立报税,享有较大自主权。非独立核算的公司则不能自己报税,没有自主权力;
3、核算的主体不同。独立核算是由分公司自行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非独立核算是由上级单位或总公司进行会计核算;
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同。分公司独立核算是对本单位业务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非独立核算是把与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信息,每天或者定期报送给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来进行核算。分支机构一般不独立核算,尤其是在办理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时,都是按照非独立核算的。否则就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的税种,根据法人企业申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变更一般需要股东到场。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咨询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或者登记窗口。而公司变更股权不一定要股东本人到场,要看具体情况。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成立保险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权变更一般需要股东到场。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咨询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或者登记窗口。而公司变更股权不一定要股东本人到场,要看具体情况。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