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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5人看过2024-01-29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挣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的股东。

    他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 137人看过2024-01-29

    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71人看过2024-01-29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名义股东,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当然,如果她不愿继续作为挂名股东,应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

    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 127人看过2024-01-29

    如果是真实的意愿的话,别人代替签字也是有效的。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 199人看过2024-01-29

    1、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主债权有效的,公司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135人看过2024-01-29

    已签订合同但没交订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订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订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订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订金的一方未支付订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订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订金的一方未支付订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 289人看过2024-01-29

    能。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 238人看过2024-01-29

    不生效。

    1、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没有劳动者签订的,证明是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考勤记录。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58人看过2024-01-29

    (一)两者定义上的区别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借款债务履行期届满,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没有清偿到期债务,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还债义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债务到期后,不管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而主观上不愿意偿还,也不管借款人客观上无能力而未偿还,只要实际没有偿还借款,保证人与借款人就要负连带保证责任。从中也可以看出,连带责任的保证债务虽然具有从属性质,但在民间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与保证人不分先后顺序承担清偿债务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主要区别是没有履行与不能履行。没有履行是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它与一般保证的不能履行形成明显区别。

    (二)两者法律上的区别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都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以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后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从民间借贷合同期满之日起开始承担保证责任。在诉讼中,连带责任保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人民法院,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单独先诉保证人先予偿还;一般保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除了借款人明显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形外,贷款人只能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人民法院,而不能将保证人单独诉至人民法院。

  • 135人看过2024-01-29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合同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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