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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30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 107人看过2024-01-30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08人看过2024-01-30
    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为确定股权价值,往往在签约前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股权的实际价款。在审判实务中,目标公司的债务既有转让人已明确知道存在的现实债务,也有转让人应当知道或不知道、无法预料到的担保债务、侵权债务等潜在、隐性债务。为防止转让人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债务以提高公司资产的价值进而获得虚高的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往往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设定目标公司债务风险负担或担保条款,约定转让人负责偿还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
  • 109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30

    首先,监事会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其次,监事会拥有以下权限: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105人看过2024-01-30
    法律规定了股东的这方面权利,但该条的规定仅限于当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并未规定对其他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如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的救济问题,也未规定股东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对于有权提起诉讼的股东的资格、诉讼的条件、时效等的规定也属空白,这不利于全面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能造成个别股东恶意滥用这一诉讼权利的现象。
  • 105人看过2024-01-30

    1、分立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2、分立形式

    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3、分立后的注册资本

    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采取吸收合并形式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存续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合并协议各方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企业合并的决议;

    4、合并协议各方签署的关于企业合并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的报样;

    6、合并后的企业合同、章程;

    7、合并后的验资报告;

    8、合并协议各方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9、合并协议各方的债权人名单;

    10、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

    11、《指定(委托)书》;

    12、因合并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 103人看过2024-01-30

    建筑公司收购价格影响因素有:

    1、注册资本:中国大陆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注册资本高,股转的成本就增高。

    2、成立时间:相当一部分人做生意,会先了解合作方执照的成立时间,所以成立年限的长短也会影响转让价格。

    3、原股东心理价位:个别股东认为,以前注册公司花了多少多少钱,现在转让一定要加多少,不能亏本。如果以这种心态来转让公司,成交难度较大。因为不知道注销公司费用需要8千至1万以上。

    4、注册区域:就像自己选择办公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有人喜欢抱团取暖,有人在回避行业的历史阴影,有人在嗅政策、税收环境的宽松气味,更有人在选择风水或传闻中的八卦。

    5、公司名称中的行业:大部分公司的名称,都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但大多数人并没有留意到。

    6、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一部分客户偏偏需要某类的经营范围,如果企业刚好拥有,则转让的速度也会比其他公司高很多,转让的价格出会高一些。

    7、一般纳税人:其他条件相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公司,相对而言,收购价比小规模的价格更高一些(因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拥有防伪税控设备)。

    8、批文资质:某些行业,是需要特殊批文或资质的。

  • 108人看过2024-01-30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09人看过2024-01-3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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