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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人看过2024-01-30

    企业作为法人参与诉讼,与自然人不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所以公司被诉,法定代表人应当要参与诉讼。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被诉要承担责任,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但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利,督促公司履行被执行义务。当公司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也影响,法定代表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111人看过2024-01-30

    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

    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

    四是用诉讼的方式。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109人看过2024-01-30

    股东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能决定公司大部分事项,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838人看过2024-01-30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申请专利是否会导致专利泄密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申请专利是否会导致专利泄密

    如果是交由代理人处理,代理人需要接触到的技术很多,且应在技术交底之前已签订保密协议,在法律文书的约束下,代理人不会泄露客户的技术秘密。

    而专利公开会导致泄密的问题,这个就涉及到从哪个角度看问题的情况了,专利本身是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如果技术不公开,显然也无法获得保护,那种只能描述功能,而没有具体实施方式的专利,也无法获得授权。但这个有个侧重点,特别是一些配方,允许给范围。不仅如此,对于必要性的关键技术,可以通过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各有利弊,需要根据情况慎重选择。申请专利,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之处就是必须充分公开技术方案,公开到使这一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通过公开的技术方案加以实施的程度,这就给别人提供了在此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机会。

    如果技术成果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不用像申请专利那样公开技术方案,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别人难以了解。它的不足之处就是,一旦因为技术持有人保护不力导致泄密或被他人窃取,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或者他人也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你再用这一技术就构成了侵权。

    因此技术成果持有人需要在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两者之间加以权衡,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可以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处于很好的保护之中。而对那些业内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很难保密的技术成果最好采用专利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专利是否会导致专利泄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11人看过2024-01-30
    民营企业的债权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私人贷款;
    2、委托贷款,即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3、民营企业的其他债权融资方式。
  • 111人看过2024-01-30

    是合法的,但是在模式和实施中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运营的合法性问题,这中间可能涉及最多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二是出资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运营的合法性

    股权众筹运营的合法性,主要是指众筹平台运营中时常伴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而很多从业人员包括相关法律人士对此也是认识不一。

    出资人的利益保护

    在股权众筹模式中,出资人的利益分别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信任度

    由于当下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限制,股权众筹运营过程中,出资人或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或采用股份代持模式,进行相应的风险规避。但问题是在众筹平台上,出资人基本互相都不认识,有限合伙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领头人,股份代持模式中代持人至关重要,数量众多的出资人如何建立对领头人或代持人的信任度很是关键。

    (2)安全性

    从国内外众筹平台运行的情况看,尽管筹资人和出资人之间属于公司和股东的关系,但在筹资人与出资人之间,出资人显然处于信息弱势的地位,其权益及其容易收到损害。因而股权投资的回报也很难界定,不应有固定回报,但应当揭示预期收益。如若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实践中又会有阻力。

    (3)知情和监督权

    出资人作为投资股东,在投资后有权利获得公司正确使用所筹资金的信息,也有权利获得公司运营状况的相关财务信息。虽然众筹平台有监管义务,但是还是有一定局限性。

    (4)股权的转让或退出

    退出机制主要通过回购和转让两种方式。回购方式的原则上公司自身不能进行回购,最好由公司的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 110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这些: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股东会决;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股东会决;
    4、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5、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 124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被告了在诉讼中是不能办理注销手续的,公司被起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同时对公司财产执行时,公司无财产可以执行的,法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114人看过2024-01-30

    股权质押是不是贷款依据质押合同而定,如果是为出质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股权质押可以视为贷款。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以下统称股票)。

    第九条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条股票质押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

  • 101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没钱且具有中止执行的清情形时,可以中止执行判决。公司具有可执行财产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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