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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的,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无规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即可。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12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虚拟货币投资一般是合法的;只要当事人拟用于投资的虚拟货币是国家正规合法的虚拟货币,具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的性质的可以用于投资。但是虚拟货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3人看过2024-01-30
    合伙人分红计算公式:利润*投资比例。合伙企业分红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无合伙协议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310人看过2024-01-30
    合伙人分红计算公式:利润*投资比例。合伙企业分红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无合伙协议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108人看过2024-01-30
    股份公司破产按照以下流程清算:
    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2、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3、分配破产财产;
    4、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
    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
    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比如规定,当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死亡的股东的资格时,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处理股权继承问题等。
  • 108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7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债务转让一般需要债权人书面证明。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公司转让债务的,应当就债务转让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征求同意,一般需要有债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 106人看过2024-01-30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若是亏损,股东以认缴的出资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但合伙人之间有约定的同样受法律保护。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30

    一、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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