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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30

    1、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提供。

    2、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应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4、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裁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转让、实行股份交换、出租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更或者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7、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就收购股份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在该期间经过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9、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10、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的,应当限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并指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原告股东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11、下列情况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议决议:

    (1)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

    (2)股东会议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

    12、股东主张撤销股东会议决议,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股东以股东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侵犯股东合法权益为由,请求确认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4、股东主张股东会议决议无效,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5、股东参加了股东会议且对会议召集程序未表示异议,或者虽对会议召集程序表示异议但对决议事项投票赞成,或者虽投票反对但已以自己的行为实际履行了股东会议决议,其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股东会议决议或者认定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16、股东请求公司按照股东会议决议向股东支付股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7、公司向主张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以其股息补足或者抵偿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者控制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9、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

  • 110人看过2024-01-30

    1、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会主席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时,还可以由股东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

    股东会决议是多数通过原则,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股东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原则。

  • 106人看过2024-01-30

    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的责任就转让股权的,新股东知道原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新股东就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30

    办理工商注册资本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发起人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发起人认购以外增加的注册资本的增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债务清偿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12人看过2024-01-30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权利,具体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2、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2、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3、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4、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和受让人签订的,约定股东转移对公司享有的权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30

    改不改都可以,对于公司是否要改名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这个时候公司可以改名,也可以不改名。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383人看过2024-01-3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软件著作权如何备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需要备案软件著作权如何备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具有公示作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登记部门的文件记载了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如果发生软件著作权的纠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利于诉讼程序中对软件著作权进行鉴别和对权利归属的推定,有利于调查取证。

    软件著作权如何备案?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的继承者、受让者。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或者软件著作权人之一是外国人时,应当按照该外国人所属国家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例或者共同缔结的双边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要申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向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各一式二份,同时还应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个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

    2、如果在申请登记时,申请人签订有关的书面协议,还应当向登记中心提交该书面协议。

    3、如果申请人利用他人的软件而开发的软件修改本或合成软件是经原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或者授权的,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原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书或者授权书。

    4、软件著作权的权利继承者、权利受让者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权利继承证明文件和权利受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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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12人看过2024-01-30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 113人看过2024-01-30
    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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