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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名义股东代持股权,如果如实出资的,公司清算时,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30

    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100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29人看过2024-01-30
    主要看持有股份的数量,一般通过一项决议要2/3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具体会议列席股东最低数量及表决通过最低数量一般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如果是小股东,缺席会议不会有任何问题,表决权被视为放弃,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必须接受。
  • 112人看过2024-01-30

    按规定公司登记申请材料中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都要由股东签名。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 100人看过2024-01-30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公司限期提供。股东请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理由,包括查阅的原因和目的,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张撤销股东会议决议或者认定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6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形成决议,并且在决议后股东所持股份难以转让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多年赢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盈余分配条件,而公司不予分配利润的,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持股份额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召开股东作出决议;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在上述纠纷时,异议股东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就收购股份进行协商;逾期协商不成的,异议股东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30

    未出资的股东享有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17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减资时应对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不能在未先行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以登报公告形式代替通知义务。否则,如果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在减资过程中对怠于通知的行为无过错,当公司减资后不能偿付减资前的债务时,公司股东应就该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116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名义股东代持股权,如果如实出资的,公司清算时,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30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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