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并不会因为长期不经营而自动注销,反而会因为不进行公司的注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在一定的期限不注销公司,会使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和吊销营业执照本质不同。
营业执照吊销不仅仅会使公司被列入黑名单,还会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带来不小的影响,法定代表人的信誉将会受到影响,将三年内不能在其他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办理数额较大的信用卡,不能移民,不能办理贷款。
同时,在公司营业执照被注销的15天内,必须进行税务注销,去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方面的注销,否则,很容易被处以罚。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该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二)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形成会议决议
3、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每年不需要交钱,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营业执照也取消了年检制度改为每年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烟草证有效期1到5年。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但该条规定只明文规定了烟草营业执照有效期的最长时限,却没有规定下限。所以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1到5年都是合法的,具体要看发证机关的审批结果。一般来说烟草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也会参照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时间,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如果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零售户想要继续经营烟草制品,则需在有效期满的30天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办理程序是:登报声明作废(挂失)——提交申请——补领证照,具体是:
1、向原登记机关申报营业执照挂失
2、法人签署《营业执照遗失/补发申请报告》公司盖章
3、法人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盖章,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登报声明营业执照遗失
5、到时间领取新证
1、营业执照到期了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换新的营业执照,变更营业期限。
2、变更提交的期限为到期日后6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变更手续。
3、在到期日之前去申请变更手续很简单,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信息和变更申请书即可。
4、如果是过期了的工商执照,则需要公司最新的股东会决议;工商变更申请表;公司章程修改案以及公司章程;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营业执照到期后,我们需要到当地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手续,做好了变更手续之后,我们就可以领取到一个新的营业执照。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通过这个规定可以发现,如果公司设立失败则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那么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等行为产生的合法债务、企业设立费用、股东股金等,是由企业发起人承担这个责任的。也就是说这个债务转移成为企业发起人的债务,企业发起人作为债务主体承担返还义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即如果法人成立,则该法律后果包括债务承担、物权归属等,有法人承继,即法人此时具有独立的财产和部分民事权利,可以成为法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