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准备好一个满意的logo,(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起组合)
2、确定好注册商标的途径:是自己去商标局注册还是花钱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去办理
3、确定好神名义去申请: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或是公司名义申请商标
4、去商标网查询,去看看自己要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商标或是有一模一样的商标被注册了。
5、准备商标申请的文件:商标图样,个体户营业执照+身份证(个人名义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义申请)
6、文件准备好后就需要提交文件:网上提交和传统提交(网上提交效率会快一点),然后就等待商标局的通知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
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
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协商新的工资标准;协商未成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未按上述标准支付生活费,超过合理期限 或者约定期限,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生活费及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需要提交: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需要注意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
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
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