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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合同从何时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 107人看过2024-01-27
    变更所需资料
    1.如果公司跨区域变更地址,需要先向新地址的工商局申请办理迁址手续;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新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5.新经营场地房产证原件或者租房协议;
    6.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8.其他相关文件。

  • 116人看过2024-01-27

    公司解散的流程具体如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 113人看过2024-01-27

    公司法人名称变更不用赔偿,因为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183人看过2024-01-27

    竞业协议的解除方法: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用人单位主动解除;

    3、用人单位违反竞业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100人看过2024-01-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纳税。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需将该项股权转让所得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由投资者分别缴纳所得税。

    该项股权投资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出资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同时,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在取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时,应作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项投资是以自然人投资者个人的名义出资的,取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则不属于该合伙企业的收益,需要按照《个人所得法》中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此外,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首先,与法律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必须经过核准一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股权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批准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违法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也即外资股权的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门的核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虽然理论上对以办理工商登记作为外资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之一有不同意见,但在实践中,仍然应当遵循现行法律的规定。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毫无疑问,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

  • 105人看过2024-01-27

    公司解散清算时劳动合同就终止了。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 110人看过2024-01-27

    上班时突发脑梗,单位负责。上班时突发脑梗,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未投保的,由单位负责。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 112人看过2024-01-27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吗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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