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稀释股权
股权稀释就是指公司再次新发股票时,原有的股权比例就会降低,对于公司的表决权就会变小。公司新增资本期间,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法律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的责任是: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转让商标一般是指对注册商标的转让,也就是变更商标权人,而在办理了转让手续之后,原来的商标权人就不能在享有相应的权利,取而代之的应该是转让之后的人,成为了新的商标权人之后,也就取得了法律赋予的一些权利。那么长沙办理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长沙办理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
(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宽展期六个月。
(三)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四)商标补正期限、修正期限为十五天,异议答辩期限为三十天;商标争议期限为一年。
(五)商标异议期为三个月,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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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实业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有限公司拟受让甲方在四川省**************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双方现就该股权转让中的信息提供及信息保护,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范围
1.1保密信息: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任何一方以书面文字、信函、数据电文等形式向对方提供的,或者各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进行协商达成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任何一方提供的与股权转让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等各种文件;
②各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谈判过程以及谈判内容,如转让价格、转
让方式等,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③任何一方知悉的对方或者目标公司的经营信息或者其他商业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计划、产品信息、商业渠道、客户信息等经营、技术、市场、资产等信息;
④其他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有关并经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保
密信息对待的其他信息。
1.2以下信息不被视为保密信息:
①该信息可以通过各方以外的公开渠道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知悉;②该信息在披露之前为知悉方合法拥有信息;
③该信息非因知悉方之故而成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④该信息由知悉方自行开发而非依赖保密信息的任何资讯;⑤该信息由具有正当权利的第三者处合法获得,该第三者未负有保密义务。
1.3保密信息披露
各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因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实施需要,向有
关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司法机构、双方的法律、审计、商业顾问、公司股东、董事等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本协议各方(含公司员工)及关联方均对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期限
各方在本协议签署日起至目标公司股权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2
年对应阳历日止。
第四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3.1各方确认,仅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且在使用对方保密信息时,将若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般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2未经其他各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者转让保密信息。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陈述与保证,其他各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可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
4.2有关本协议的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附则
5.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2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
《办法》第二十条对何时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六种情形: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有什么不同
1、两者的主体和客体不同。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2、两者的负债风险不同。
股权收购方式下,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由于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一般并购公司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如设计师和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目标公司潜在债务风险予以规避。
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收购后,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由其承担,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但收购资产有可能被设定他物权等权利限制,因此,资产收购对收购公司而言,存在一定的他物权等实现风险。
3、两者在税收方面存在差异。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除了印花税外,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而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根据目标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不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4、收购客体及变更手续不同。
股权收购的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股权收购因股东变动须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但收购资产中有不动产的,须到房地产等部门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相关证照转让后果的差异。在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通常无法直接获得或者目标公司的资质、牌照。而在股权收购当中,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能够自然取得目标公司的原有证照。
5、受第三方影响不同。
股权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股权收购须有目标公司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对外商投资企业,须取得其他合营方的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受制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资产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权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租赁权人。对于这些财产的转让,必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以现金报价收购控股部分,以有价证券作价收购剩余股权两种方式相结合。
股权融资用什么渠道
第一,公开市场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
第二,私募发售。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