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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9人看过2024-01-01

    1、出让方是个人的,汇入个人账户。

    2、出让方是公司的,汇入公司账户。

    3、出让方会承担相应的税费。

    理论上,转让款应该付至股东(股权出让方)的账户。


  • 188人看过2024-01-01
    续签的合同属于新的合同。
    具体来说,约定的期限届满,原合同对双方都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同样的合同条款内容续签一份新的合同。
    根据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656人看过2024-01-01

    超经营范围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根据生产经营者的行为情节来具体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单位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超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行政处罚标准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24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股东随意撤资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要撤资,只能通过两种方式:

    1、转让股份

    2、减少公司注册资金。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69人看过2024-01-01
    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委托代理机制,构造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阶层以及监事会组成的治理结构,经营者必须根据授权行事,不能超出授权范围行使权力。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则应当根据经营者的经营业绩给予相应的诸如奖金、期权、股权、声誉等报酬或荣誉奖励。
  • 283人看过2024-01-01

    1、不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有限公司内属于合法行为,但在股份有限公司是无效的。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0人看过2024-01-01

    股东变更时,需要

    1.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召开股东会按照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

    4.取得完税证明。

    5.办理变更登记。



  • 167人看过2024-01-01

    1、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2、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

    3、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4、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 144人看过2024-01-01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

    (四)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还有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条,合同就不能生效。

  • 147人看过2024-01-01

    《民法典》第305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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