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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人看过2024-01-31
    (一)、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
    1、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4、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
    1、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
    2、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3、国家予以取缔。
    (三)、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
    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
  • 149人看过2024-01-31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对于这类合同,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这类合同,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只影响物权的成立或转移。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B、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382人看过2024-01-31
    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广告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 125人看过2024-01-31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但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应采用书面形式。虽然书面形式并不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但从便于履行及保护自身权益出发,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133人看过2024-01-31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达到法定的条件的,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广义的合同的效力,则是泛指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私法效果。

  • 239人看过2024-01-31
    刊登广告一般是属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141人看过2024-01-31
    关于提存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做了基本规定规定。具体而言,提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269人看过2024-01-31
    签订合同盖合同章和公章都可以,一般优先使用合同章。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145人看过2024-01-31

    存在重大误解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履行的,可以继续履行。

    2、合同当事人想撤销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3、合同当事人想变更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合同内容。

  • 122人看过2024-01-31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口头合同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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