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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人看过2024-01-02

    股东借款狭义上是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一种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

    1、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2、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3、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 118人看过2024-01-02

    公司股东变更的时候,当事人不一定要到场办理变更手续,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股东变更的程序: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标题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二)收件人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三)范围段

    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四)意见段

    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五)说明段

    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如果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

    (六)附件

    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九)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一)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二)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三)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 112人看过2024-01-02
    大股东一般不能开除小股东,只有通过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才能将股东除名,大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表决权,但必须是该股东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才可以开除。
  • 138人看过2024-01-02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名称注册字号查重(在系统里面查询有没有重名)

    3、提供人员的身份信息

    4、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地址信息(注册地址为个人产权的,需提供房本首页至尾页的复印件。注册地址为公司产权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房本首页至尾页的复印件、住所证明。如果注册地址附近在拆迁、需出具镇政府出具的不属于拆迁范围的证明)

    与研究院同类别的有书画院、科技院、研究所、研究中心、俱乐部、中心、等等。

  • 140人看过2024-01-02

    1、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亦即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


  • 108人看过2024-01-02

    股权内部的转让程序是:

    1、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

    2、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3、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

    4、更改公司的股东名册,发给受让人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 144人看过2024-01-02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同样的出资方式,所以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四种:

    1、货币。股东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出资,没有比例的限制。但是需注意的是,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得货币出资后取得的股权,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2、实物。实物具体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以实物出资要求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如果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定公司能或不能善意取得该出资,这样也是起到了鼓励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

    3、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依据先行法律的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必须是未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4、股权。股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形式,即出资人以其对另一公司享有的股权设立公司。但以股权出资设立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未缴纳出资的法律后果如下:

    1、可能被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

    2、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3、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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