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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人看过2024-01-02

    可以。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 100人看过2024-01-02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真实的经营场地。

    否则公司将不能顺利设立取得法人地位。

    如果设立时使用的是虚假地址的,虽然公司可以顺利设立,但是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后续一旦被查实,将有可能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


  • 100人看过2024-01-02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真实的经营场地。

    否则公司将不能顺利设立取得法人地位。

    如果设立时使用的是虚假地址的,虽然公司可以顺利设立,但是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后续一旦被查实,将有可能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


  • 115人看过2024-01-02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222人看过2024-01-02

    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

    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

    3、实质审查费:2500元。

    4、年费:1-3年 每年900元,4-6年每年 1200元,7-9年 每年 2000元,10-12年每年 4000元,13-15年 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 100人看过2024-01-02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真实的经营场地。

    否则公司将不能顺利设立取得法人地位。

    如果设立时使用的是虚假地址的,虽然公司可以顺利设立,但是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后续一旦被查实,将有可能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


  • 100人看过2024-01-02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真实的经营场地。

    否则公司将不能顺利设立取得法人地位。

    如果设立时使用的是虚假地址的,虽然公司可以顺利设立,但是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后续一旦被查实,将有可能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


  • 189人看过2024-01-02

    1、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17人看过2024-01-02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主要为六种: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的权利和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红利的分配权、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六种。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权利,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但是,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查阅权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或者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法》对股东的查阅权作出某些限制,例如在查阅的时间、地点和查阅的目的等方面作出规定。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的权利

    公司的股东具有“人和”的条件,因此,按照《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即股东拥有的是优先认股权。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当然,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

    5、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对此,《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或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6、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

    当公司依法终止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财产,这时候股东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7、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股东拥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但是实际的操作性是存在问题的。


  • 208人看过2024-01-02

    版权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著作权,这是一种受法律全面保护的权利。现实中,要是有人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要怎么赔偿?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根据以上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犯版权要怎么赔偿

    侵犯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为应当有以下赔偿: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版权侵权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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