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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有限公司股权一般可以赠与

  • 111人看过2024-01-02

    不用。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1.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02

    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有限公司股权一般可以赠与。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刚成立,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

  • 108人看过2024-01-02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五十个以下。股东应当以法律允许的财产出资,并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11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问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在我国也很少用到这种分类。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刚成立,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刚成立,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

  • 115人看过2024-01-02

    驰名商标转让以后在注册商标有效期还是驰名商标,但是使用权人归受让人。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商标转让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1.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2.《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3.《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4.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5.特殊证明材料: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6.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7.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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