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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5人看过2024-01-02

    法律规定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1、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2、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3、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实际的认缴制度是指在进行企业注册的时候,当企业的资金充足时再把注册资金进行缴纳即可,所以在企业刚刚创办之初,可以不将手上的实有资金进行到认缴资金缴纳之中。等企业的相关资金充足时再进行认缴即可。

  • 136人看过2024-01-02

    1、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注册资金多,所缴纳的工商费和印花税就要多一点,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要大一点;反之,缴纳的费用也会少,责任也相应会小。

    还有一点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规模来决定注册资金的多少,工商局有明文规定,注册的最少资金是多少。

    2、另外一点,不要把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混为一谈,他们之间是不一样的。注册资金反映的主要是企业的资产规模;注册资本是指由企业投资人认缴的,并向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注册的出资总额,主要反映的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责任关系。

  • 373人看过2024-01-02

    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没有限制的,注册资本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度: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 22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是不能拿出来的,注册资本是属于公司的破产财产,要用于清偿公司拖欠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201人看过2024-01-02

    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58人看过2024-01-02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 375人看过2024-01-02

    在工商局网站查询店铺的营业执照,方法如下:

    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点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对应省份,在搜索栏内输入店铺名称或者注册号,点击“搜索”键,输入验证码,再点击“搜索”键,如能搜索到你要查询的公司,就说明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反之就没有注册。

  • 149人看过2024-01-02

    剩余财产分配注册资本时需要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1)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和破产债务是否100%地偿付完毕,是否有应偿未偿的债务序列或项目。

    (2)剩余财产分配之前是否依法向国家缴纳了所得税,实缴税额与相应的计税依据、税率是否一致。

    (3)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所有者是否真的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它们是否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分配,特别是政府所有者是否与个人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取得了公平的分享地位。

    (4)剩余财产分配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各所有者的出资额计算是否准确。

    (5)不足分配的零星财产是如何处置的。


  • 124人看过2024-01-02
    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上海公司注册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10、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11、开户许可证原件;

    12、相关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60人看过2024-01-02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那么国际商标注册的特征是什么?国际商标注册办理途径是什么?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国际商标注册的特征是什么

    国际商标注册具有哪些特征?

    (1)显著性: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2)独占性: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

    (3)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可以有偿转让。

    (4)竞争性: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国际商标注册办理途径: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办理途径有两条: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际商标注册的特征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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