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所得资金,分别计入股本和资本公积中,是上市公司的资产来源。
融资部分属于公司资产,所有股民都有份,上市融资以后,股份虽然被稀释,但公司控制权不会改变,最重要的是股本变大,原股东的总资产量变大了,如果是大小非解禁后按市价卖掉,收益更大,何乐而不为呢。
那么企业融资所得资金归谁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所得资金会计入股东的股本和公资金中,是企业经营运行的成本资金,就好比所有人把钱聚集在一起,给一个懂做生意的人拿去做生意了,赚了钱大家再平分。
不算挪用公款。
在公司借款,经过领导批准就不构成贪污或者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司公款的处罚是,涉嫌触犯挪用资金罪,数额较且超三个月未归还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股东不想做了,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解散,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解散的,公司就要清算,清算结束后要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东掌握公司机密是可以受竞业限制。
《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