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权,“法律上的所有权”的对称,又称“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是指信托受益人在具体信托关系中就信托财产收益或利益享有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它仅受衡平法的保护,不适用普通法上的有关规则。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随着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很多发明都想进行专利申请,那么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关于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一深圳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呢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
2、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3、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二、深圳专利申请方式
申请pct发明专利可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方式,直接办理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利申请文件交至国家专利申请的程序,无论申请pct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巴黎条约发明专利都有利于专利在达到申请多国发明专利从而让专利的授权区域更加的广阔,实施更好的专利独占许可。
三、深圳专利申请时间期限
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深圳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呢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转让出天价?怎么做才能避免商标转让过程中的风险?随着知产经济时代的发展,企业更加重视商标,但是申请商标过程繁琐,耗时长,不少的企业选择了购买一枚商标,因为购买商标的交易时间周期短、成功率高,若是该商标之前便已经小有名气,还省去了前期宣传工作。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转让出天价
身处商标圈,也经常听到不少天价转让商标的案例。像是“湘鄂情”商标即使处于负面消息中也卖出1亿元;苹果手机为买“IPad”商标花费6000万美元等等的消息,手中握有闲置商标的企业或是个人也因此尝试将商标转让,这也使得商标交易市场异常繁荣。但是这繁荣背后却也有着不少陷阱。今天来谈一谈商标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1则、商标交易前做好调查
商标买卖主要是商标专有权的转移和让渡。若是交易商标没有注册或者到期没有及时续展注册,那么就没有所谓的商标专有权,也就是说,买方无法从交易中获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利。所以,在商标交易前做好商标调查是十分重要的,主要包括:
1、对商标权利状态的调查
这包括调查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还是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到期、商标是否已被撤消或已过续展期等等,只有查明商标注册的真实性以及其权力状态稳定性,才能进一步了解并决定是否展开交易。
2、对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
详细了解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商标是否正在被许可、权利人是否已经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等等。另外,还需要知道商标的构成要素可能因作品的独创性而存在著作权,调查这些要素著作权是否也在商标权人手中,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3、对商标可能存在风险的判断
了解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商标注册在何地有效、甚至包括最后卖家拿出来交易的商标是否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都一致等等。
此外,还要注意类似商品都在使用同一个商标时,进行交易就不能分割让渡权利;而当原商标权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选项上是有使用两个相似商标的话,也不能只买卖其中的一个商标。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转让出天价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携带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
3、章程修正案(股东签字、盖章,应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4、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旧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免证明)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每个涉及到公司变更都要提交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股东会决议(关于注册资金变更的股东会议);
3、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
6、股东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市场监督管理局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托业务亦称“信托贸易”。代客户买卖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活动。如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是信托业务的基本收入。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是根据提供设施多少、代购代销商品数量、金额和劳务繁简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原来的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的法律行为。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或者经营范围,或者为了与公司的实际资产相符,或者为了提高公司的资本信誉,有时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履行保护债权人的程序。但是,资本增加却涉及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本身财产的变化,因此,《公司法》规定增资必须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