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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3

    清算组成员不可以一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以上,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13人看过2024-0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172人看过2024-01-03

    劳动者犯错之后,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实际损失数额从工资中扣除,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但从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13人看过2024-01-03

    竞业限制只能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员工签订竞业协议也是不生效的。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112人看过2024-01-03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307人看过2024-01-03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如何了解专利资助政策实施专利资助有什么作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了解专利资助政策实施专利资助有什么作用

    专利资助是省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不同区域根据其具体情况,专利资助政策不一,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有着相同的专利资助政策,适用对象也有所不同,各级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开发区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一般的专利资助政策会随着地区的不同,呈现不同的资助政策,例如一些繁华地带,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汇聚的地方,这些地方基本上可以说专利资助的额度会比较高,对于相对落后的地带那么专利技术的资助就基本上没有很好的落实,但是随着国家的支持,大多数地域开始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计划,不失为良策。

    为了避免垃圾和泡沫专利的形式来申请专利资助,这里还需要政府对专利资助实施正确的引导,政策不应“急功近利”,不应仅仅围绕专利申请数量指标的完成,各级地方政府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眼于促进专利技术的可持续创新和研发,切实的为企业、行业和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服务。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了解专利资助政策实施专利资助有什么作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5人看过2024-01-03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公证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公证

    商标转让进行公证并没有在《商标法》中作出明文规定,也不是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只有在商标局审查时发现转让双方资料有纰漏时才会下发补公证书的通知。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公证呢?

    1.转让双方已关联公司,因为品牌调整的原因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如后期商标局下发补正,可再进行公证

    2.转让方和受让方互相信任,可不办理公证

    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公证呢?

    1.转让方的公司即将进行转让、注销等情况,后期无法进行公证;

    2.双方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为了避免后期出现对方不配合补做公证的,保护受让方的权利,中细软商标建议这种情况优先做公证;

    3.想缩短转让申请流程的,可以公证;

    4.转让方过户资料存在一些细微问题,比如年审、公章等。

    在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时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转让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商标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企业转让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商标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书

    全国各地的公证处公证时要求材料可能大同小异,以上的资料是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在公证前提前了解本地公证处的要求。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商标转让公证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649人看过2024-01-03

    在我们国家,如果我们申请了专利,那么我们的发明就能够得到保护,一般情况下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些费用,那么国防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国防专利申请费用怎么缴纳?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国防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由于国防专利的特殊性,因此我国专门制定了国防专利条例是一部法令,主要是针对在国防建设中遇到的专利问题而设置的条令,国防专利的申请要受到国防专利条例的规范。国防专利申请费用的缴费项目包括了以下几项:

    1、申请审查费1100;

    2、实质审查复审费400;

    3、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00;

    4、优先权要求费50/项;

    5、恢复权利请求费300;

    6、无效宣告请求费450;

    7、专利登记费190,含专利文件印刷费40;

    8、附加费:

    (1)延长期限请求费100/月;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加附加费30;

    (3)说明书附加费:说明书加附图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25;说明书加附图超过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

    9、年费: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400,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600,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800,第十年至第十二年每年1500,第十三年至第十五年每年3000,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每年6000;

    10.、及时解密请求费100;

    11、实施费用数额裁决请求费100。

    这些就是国防专利申请费用,和民用专利相比,国防专利的国家性质和公益性质更突出,因此国防专利申请费用并不贵。专利费用的交纳可以直接向国防专利局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寄交。注意一定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费用未交足的,视为未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国防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98人看过2024-01-03

    nbsp;软件著作权是一种民事的权利,是针对软件开发者所享有的权利。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这是作为软件著作人所需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由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和方式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了解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

    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方式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

    我国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合法的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和方式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61人看过2024-01-03

    欧盟商标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下面我们华律知产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5、申请注册周期约12-15个月。

    总所周知,由于申请欧盟商标注册可以获得相关资助,因为不管是有没有欧盟相关业务的公司都会注册欧盟商标,那么在深圳注册欧盟商标,难免会遇到驳回和异议,这使得商标欧盟商标注册变得难度很大。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面对这样的问题呢?我们将在这篇文章中给大家讲解一下如何解决欧盟商标注册驳回和异议的注意事项!

    欧盟商标注册驳回和异议的流程?

    ⑴商品/服务:采用标准尼斯分类

    ⑵商标注册的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

    ⑶证据提交: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

    ⑷深圳欧盟商标注册统一性

    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的成员国。任何一欧盟商标的无效、驳回或期满都会适用于整个欧盟。转让只能整体转让;但是商标许可可以限定于某一或某些特定成员国。

    ⑸深圳欧盟商标注册驳回异议

    在欧盟商标审查过程中,官方不会因为在先商标的存在而驳回在后商标,但是,官方会向在先商标的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做出通知,以便其在在后商标公告时能够及时提出异议。之后,是否反对在后商标的注册由第三方决定。可能提出异议的人不仅包括欧盟商标的所有人,欧盟任一成员国商标的所有人,还可能是未拥有商标权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⑹深圳欧盟商标注册异议程序

    A:异议人提出异议,然后进入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后,正式受理该异议申请,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

    注:该异议受理后将进入为期2个月的冷却期(cooling-off Period)。冷却期最长可延长22个月。冷却期内可以进行协商,是否撤回申请或是撤回异议联系共存(一般是通过删减商品项目来共存)。

    B:冷却期结束后,异议人在两个月内提交异议证据材料,申请人在收到异议材料后在两个月内进行答辩,并提交材料。

    注:异议人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可以进行质证和反驳。如果需要,审查员还会主动或是依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第二轮的证据交换。

    C:审结、下裁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之一要求进行庭审的,审查员会举行听证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欧盟商标注册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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