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香港商标注册时长是多久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香港商标注册时长是多久
香港商标申请可以以个人名义,提供个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或者以公司名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香港商标注册证有效期:10年,到期后可续展持续使用
办理香港商标流程:
1、提供商标标样及类别,进行前期的初步查询
2、递交申请材料
3、正式进入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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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标注册时长是多久
香港商标申请可以以个人名义,提供个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或者以公司名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香港商标注册证有效期:10年,到期后可续展持续使用
办理香港商标流程:
1、提供商标标样及类别,进行前期的初步查询
2、递交申请材料
3、正式进入审核流程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香港商标注册时长是多久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认定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商标在先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善意连续的适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商标使用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后继续使用原商标的权利。
1、商标使用人在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在使用的事实。
2、商标使用人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
3、商标使用人在商标注册前已经在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了该商标。
4、商标使用人使用该商标必须是基于善意。
商标在先使用人在商标注册后,虽然可以继续使用原商标,不会被认定为侵权,但是不得随意扩大商标使用的范围,且不得将相似的商标更改得更加相似于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认定条件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转让在商标市场已经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商标的注册数量达到峰值,商标转让是继商标注册之后的长久商标获取方式,亦是商标交易的主要方式,商标转让的价格基本都是几倍甚至是几十倍高于商标注册的价格。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商标购买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购买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时,买方确定商标购买意向、商定价格。提供受让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买方签订商标购买委托协议、支付预付款。
3、卖方提供商标注册原件、公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签署文件。
4、卖方以上资料经商标审核无误后,出示给买方并同时签署文件、清付余款。收到买方相关材料,扫描给买方。买方见扫描件后,结清余款。
5、代理公司完备转让文件、上报申请。
6、商标局核准转让并发证、转让完成。
商标转让所需时间
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
(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宽展期六个月。
(三)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四)商标补正期限、修正期限为十五天,异议答辩期限为三十天;商标争议期限为一年。
(五)商标异议期为三个月,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代理人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事务的人员。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商标代理人的作用都有哪些。
商标代理人的作用
(1)申请前的类别划分
可以准确的确定商标的类别。
(2)申请前的查询
在申请前确定该商标是否可以注册。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经代理人查询,该商标未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以后期间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3)申请前的风险规避
商标注册并不是100%的成功,很大一部分成功率也取决于代理在处理风险规避的过程中。如何修改商标?如何通过添加或减少元素来提高成功率?怎样才能避免修正案被否决呢?哪些商标需要放弃专用权?那些不能放弃专有权等,需要专业水平的代理人才能胜任。
(4)申请中的情况处理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商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风险进行预判,积极处理,并在适当的过程中采取补救措施。如何处理妨碍优先权利的问题?在办理过程中,由于商标异议、撤销三个原因、审查过程中的时间因素,没有必要及时提出二次申请等,只有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人才能从容不迫地处理。
(5)注册后的防御工作
注册后商标并不安心。提起商标无效和商标异议的人大多是没有进行商标防御工作的代理人。通常因为商标辩护不全面,公司会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解决异议,纠纷等问题。如果代理商在注册时可以完全做好商标防御工作,公司将在后续流程中节省大量不必要的费用。
(6)商标使用中的权利保护与侵权预断
商标的后期使用往往涉及商标使用形式的改变是否造成侵权,他人的使用是否对商标产生影响等。专业商标代理的意见往往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资不抵债是“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要注意的是,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财产为限,不需要考虑企业信用、偿债能力等因素,同时,我们在计算债务数额时,不需要考虑是否到期,即包括已到期及未到期的债务。
更为具体的证据认定,我们可以查阅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如果显示“资不抵债”,那么一般就可以做出法律上的认定。当然,还存在例外情形,例如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具备以下情形也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的区别如下:
1、支付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2、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客观状态。它仅以债务人的资产作为考察的依据,而不考虑其信用、技术和劳力等因素,因此,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清偿不能。只有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
3、支付不能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外部性出发,而资不抵债作为破产界限应当更多地从公司的内部性出发。前者重在形式,后者重在实质。两者有机地构成了公司法、破产法中的一对概念。当一个公司逐渐步入将触及到众多利益的破产境地时,这一对概念无疑构成了两个严密的监控时点。
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
1、股东出资不实
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
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
股东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哪些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1)相似外观设计必须是针对同一产品的。一般情况下,经整体观察,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通常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2)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例如由咖啡杯、咖啡壶、牛奶壶和糖罐组成的咖啡器具。
应当注意的是,涉及成套产品的专利申请中,不能再包含针对某个或全部套件而提出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些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专利发明提前公开的风险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发明提前公开的风险有哪些
1、过早公开申请内容,他人就可能利用该技术,抢险研发并申请,损害申请人的利益。
2、过早公开,会暴露核心技术给竞争对手。
3、已公布的专利申请,进入了公知技术领域,如果后来没有得到最终授权,申请人就不能再就相同技术方案提出申请,而且也会对这个专利关联的其它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新性造成影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发明提前公开的风险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